本文轉載自:上海證券報
近日,港交所刊發了有關優化環境、社會及管治(ESG)框架下的氣候信息披露諮詢文件(以下簡稱“諮詢文件”),建議所有發行人在其ESG報告中披露氣候相關信息,在市場上引起關注。
據上海證券報報路,港交所參照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(ISSB)氣候準則和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(TCFD)建議的架構,從管治、战术、風險治理、指標及目標四個方面,造订了新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框架。
盛業公司祕書王錚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採訪暗示:“相信大部吩祗業對於這一次建訂諮詢的要求,是有生理準備的,部门大型審計機構應該已經在钻研相關的規則。作爲港股上市公司,盛業一向以來將公司的戰略佈局、業務發展、日常經營等方面,與聯合國倡導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相結合。”
“我們剛剛召開的年度董事會圍繞ESG工作,特別是若何結合公司平台化戰略做了深刻的討論,在即將披露的2022年ESG報告中我們也沉點關注了氣候變化的內容。”王錚說。
值得關注的是,本次建訂擬將ESG相關條款的附錄標題,從原先的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》改爲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守則》。
港交所暗示,“指引”一詞或令人以爲相關規則僅屬自願性質,但事實上,發行人需根據有關規定作出強造或“不遵守就解釋”的彙報,否則便會違反《上市規則》。
王錚暗示,從國際準則變化和港交所相關規則的建訂能够看出,整體原則和思路是要企業將ESG理想融入公司整體發展戰略來考慮。無論是自身的碳排放,還是高低游價值鏈的碳排放,都必要企業主動做出相應的戰略铺排,促成業務與ESG實踐的共贏。
大多數公司剛剛接觸氣候風險治理與信息披露工作,特別是對於中幼規模的公司而言,要適應並非易事。“監管的要求意味着ESG信息披露不再只是花些成本做一份報告這麼簡單,部门初創公司和規模較幼的公司,可能必要提前做規劃和部署。”王錚說。